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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执法不当 重点督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15:47 法制晚报

  北京市公安局将围绕“十类重点问题” 对未结或存在争议的600起案件进行整改

  对督办案件规定责任单位 不能按期结办的 责任领导必须提出完成期限

  本报讯(实习生张盈)案件处理不及时、公安执法不当、公安机关日常接待窗口服务粗暴——这些都属于由北京市公 安局负责监督查办的“十类重点问题”。今天上午,记者从
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北京市公安局将围绕“十类重点问题”,对 至今未结或存在争议的600起重点案件进行整改,以促进公安机关执法水平的全面提高。

  市局确定的600起重点督办案件包括2004年以来全局各单位未结的轻伤害案件、市局在执法监督中发现的典型 执法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各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案件217件,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涉法涉诉的案件170件;人民群 众对执法执纪行为的投诉、申诉案件77件;其他各系统、各单位在执法监督、案件审核过程中发现以及从各级检、法机关发 出纠正违法通知或司法建议的案件中确定的典型案件136件。

  为确保督办问题和案件的有效落实,北京市公安局对督办的十类重点问题规定了责任单位,对于督办案件该结的要立 即结,该办的要立即办,该说明的要及时答复。不能按期结办的,责任领导必须说明原因,并提出进一步整改的具体措施和完 成期限。

  十类重点问题

  一受理刑事、行政案件存在不及时的问题

  二办理伤害类案件存在周期过长甚至久拖不决的问题

  三办理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存在涉案款物扣押、移送、保管、发还不当的问题

  四查处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前的工作审查不规范的问题

  五法医鉴定不及时影响案件处理的

  六在日常窗口接待工作中存在态度简单、粗暴的问题

  七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拖延、苛求的问题

  八在监所管理中,存在着不按规定保障被监管人通信、亲属会见权利的问题

  九在部分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方面,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十在消防行政许可项目中,存在未按规定时限进行审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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