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禁止各单位部门以任何形式干扰舆论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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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1日01:26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杭州7月29日专电(记者傅丕毅)中共浙江省委日前出台《舆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鼓励新闻机构依法实施舆论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明确禁止各单位部门以任何形式干扰舆论监督工作。 《办法》规定,如果舆论监督所涉及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封锁消息、隐瞒事实或故意拖延推诿,拒绝接受舆论监督的;以行贿、说情等手段对舆论监督进行干预的;对新闻
《舆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是浙江省委最近出台的《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中的一项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