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副市长李涛因收受贿赂礼金被撤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1日01:36 新京报 | |||||||||
本报讯 据《楚天金报》报道前日上午,武汉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撤销李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称,鉴于李涛所犯收受贿赂、礼金的事实,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撤销其副市长职务。
李涛,男,汉族,1950年3月出生,武汉市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 曾任武汉冷冻机厂厂长、党委书记,武汉市机械工业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武汉市经委副主任,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武汉市政府秘书长等职务。 2000年1月,李涛被选举为武汉市副市长。任职期间,分管工业、商业、经济、供销、技术监督、药品监督、市场管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