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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计生工作新规 进一步落实一票否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1日07:1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张洁、通讯员向秀芳、管雷、实习生吴丹报道:针对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近日,省委、省政府就进一步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提出具体意见。《意见》规定,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实行“一票否决”:一是当年没有全面完成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指标,且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县(市、区);二是因综合治理措施不力,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连续两年以上严重失调,又没有明显改善的县(市、区);三是因违法行
政行为导致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并造成人员死亡的主要责任单位;四是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或严重干扰考核评估的单位;五是违反《湖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非法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单位,以及对其监管不力的主管部门;六是其他因工作措施不力,出现严重违法生育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单位。《意见》强调,凡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其当年度综合性荣誉称号和评先评奖资格。其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不得授予荣誉称号、评先评奖,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推迟一年晋升级别工资,不得易地易岗提拔任职。已调离原工作单位或已晋职晋级和评先评奖的,要跟踪否决,降至原职级,取消其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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