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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常委会任命胡伟为自治区副主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1日15:4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31日电 据《新疆日报》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9日下午结束。会议决定任命胡伟为自治区副主席,决定免去张舟的自治区副主席职务。

  会议还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马建国、张德志、关建成法官职务的决定和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附:胡伟简历

  胡伟,男,汉族,1962年1月生,浙江德清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1978.11--1982.08杭州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1982.08--1984.04浙江德清县委党校干部。

  1984.04--1990.03先后任共青团德清县委书记;共青团湖州市委副书记;浙江省安吉县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1990.03--1992.11浙江省安吉县县长、县委副书记。

  1992.11--1994.08浙江省安吉县委书记。

  1994.08--2001.10先后任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共青团中央统战部部长(2000年12月增补为共青团中央常委)。

  2001.10--2005.07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2005.0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

  (资料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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