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通过国家九部委验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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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1日16:01 新疆日报 | |||||||||
记者在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验收工作会议上获悉,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获得了由国家海关总署、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九部委联合颁发的《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验收合格证书》。 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于2003年3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区域,位于国家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总控制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出口加工区内建有
7月28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协主席艾斯海提·克里木拜,自治区党委常委、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杨刚参加了验收合格证书颁发仪式,并为出口加工区揭牌。作者:记者卢民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