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急救机制应如何救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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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01:34 法制晚报 | |||||||||
据报道,在桂林打工的安徽人鲍光蛇,因勇斗劫匪被刀捅伤,肠子外流。医院却因其家属未能交纳相关费用迟迟未动手术,以致延误抢救时机,让这位见义勇为的英雄死在医院手术室里。 英雄不是死于与歹徒的搏斗之中,而是死于医院对治疗费的扯皮之中,这让人很难过。
其实各地的急救医疗条例都规定,医疗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得拒绝收治急、危、重伤病员,但在费用解决等关键问题上却是语焉不详,以致医院还在拒收拒治或消极急救。 然而急救机制是人人都需要的公共产品,政府不应缺位和无为而治,它有责任构建一个人人可受惠的急救机制,以避免医院拒收急救病人的悲剧发生。在目前的情况下,最合理的办法是“医院负责救人,政府负责保证不发生欠费”,也就是成立相应的急救基金,作为一项社会救助措施。 这在制度上没有什么创新可言,国外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在美国,对于遭遇突发性疾病或者意外事故而需要紧急救治的病人,哪怕是穷得一文不名的非法移民或流浪汉,许多城市的医院都会首先给予全面的治疗,在出院时只需病人填写一张低收入或无收入状况的表格与证明,便可由当地政府承担几乎全部费用。 作者:范辉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