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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向北京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行贿者将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02:46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李婧)今、明两天,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受贿案的两名重要人员将在市一中院公开受审。担任三家公司负责人、为承揽业务向毕玉玺行贿百万元的兰义今天受审。明天,向毕玉玺行贿28万多美元、通州宋庄建筑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桂军上庭。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至2004年春节期间,兰义为承揽高速公路工程运输、设施供货、安装业务,先后9次行贿时任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的毕玉玺(已判刑)人民币138万元、
美元5000元及珊瑚项链、藤椅等物品。上述款、物折合人民币142万余元。兰义还先后4次行贿某公司物业管理部部长康某(另案处理)7万元。

  1999年至2003年8月,为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中标,通州宋庄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桂军先后两次向毕玉玺(已判刑)行贿,拱手相送美元28万余元。张桂军将这笔钱存进存折,交给毕玉玺的妻子王学英。王学英明知是贿款,仍将这笔钱收下,并得到毕玉玺的默认。这笔28万美元的受贿案件是唯一一件毕玉玺和其妻子双双受到起诉的案件。日前,王学英受审时曾在法庭上表示,这笔钱仅仅是借款。

  ■兰义:

  外号“兰精光”。兰义是一个个体承包商,在赌桌上一碰见毕玉玺就逢赌必输,人称兰精光。兰义说:“他(毕玉玺)正好搬家,从通州区搬到北京方庄来,他媳妇打电话,说你上我这儿来一趟,搬家剩下烟酒茶叶很多东西,正好拉一车。拉了之后第二天,我给他送了10万块钱。”兰义说,他拉走的一车是毕家搬家时剩下的,他把这一车礼品拉到了自己的公司,却送了10万元现金给毕玉玺的老婆。过了一年后,他又从毕玉玺家里拉走了一些烟酒礼品,又送上了20万元。毕玉玺“投桃报李”,帮助兰义拿到了800多万元的工程。

  ■张桂军:

  通州宋庄建筑公司原董事长,曾在通州区宋庄镇政府司机班当班长;1995年起他出任宋庄建筑公司的经理;2001年起宋庄建筑公司整体改制,张桂军在其中占据了50%的股份。2003年,张桂军为了能够在苇沟服务楼的招标会上中标,先后向毕玉玺夫妇行贿28万多美元,折合人民币200多万元。在毕玉玺的帮助下,张桂军成功中标,苇沟服务楼项目工程由宋庄建筑公司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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