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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乡村债务达7.5亿元 乡官未了新债不得提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09:46 宁夏日报

  华兴讯(记者田静)在自治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协委员陈玉琪提交提案,呼吁政府重视化解乡村沉重债务。近日,自治区政府要求乡镇努力化解已有的旧债,如果再发生新的债务,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在新债未化解以前,乡镇党政“一把手”不得提拔重用,不准异地任职。

  据陈玉琪提交的提案反映,截至2002年底,宁夏乡村两级债务总额达75124.9万元
。撤乡并镇后,原来的两三个乡镇合并为一个乡镇,债务也随之合并,现在有的乡镇债务高达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已严重影响到行政区划调整后乡(镇)村工作的开展和职能的发挥。

  灵武市原新华桥镇欠下强林餐饮娱乐城24万元人民币“吃喝费”,撤乡并镇时新华桥镇被撤销,镇干部被分流到另外的乡镇或市直部门,强林餐饮娱乐城老板强小林奔走呼喊,不知道该找谁要债。强小林先后找过合并后的崇兴镇、梧桐树乡,都说欠账不该属于自己,来回“踢皮球”。找到市上也不起作用,回话是谁欠的找谁要,原来打白条的镇领导升官的升官、调走的调走,强小林走投无路,最终决定请律师将政府告上法庭。

  枣岗子村农民杨生春担任村主任时,收不齐农户应缴水费,但为了全村能及时淌水种上水稻,便多次采取自己垫支、向亲朋借款和以个人身份担保贷款等办法凑齐水费,解了全村的燃眉之急,自己却为此掏了8万余元人民币。如今他被村民选掉了官帽,自己垫支的钱变成了手里的一沓白条,还成了信用社、亲朋讨债的对象。杨生春数次从乡、市、自治区一路上访,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年近花甲的老人欲哭无泪。

  陈玉琪委员分析,宁夏乡村债务主要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逐步形成的,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有垫资上缴水费和“三提五统”形成的债务,有超前建设和各类达标升级活动形成的债务,还有财务不规范形成的债务,债务越积越多,还债也很艰难。他指出,宁夏属西部贫困地区,相当多的村无集体经济,缺乏造血功能,属于“空壳乡”、“空壳村”。

  近日,自治区政府做出决定,乡镇政府要切实负起制止乡村新债的责任,坚决制止经济管理活动中各种不规范行为,从源头上防止新的债务发生。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弥补收支缺口,不得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或抵押,不得采取由施工企业垫支等手段上项目,不得举债兴建工程、发放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解决办公经费不足,不得滞留、挪用对村级组织的补助资金,不得铺张浪费或随意增加经常性支出,不得虚增或隐瞒财政收入。

  自治区政府将建立健全乡村举债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乡村,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党纪和政纪处分,并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新闻来源:华兴时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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