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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1日起广东违规司机可异地缴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0:23 大华网-汕头日报

  据新华社广州7月31日电(戎明昌)从8月1日起,广东省内200元以下的交通违法罚款,在缴纳罚款有效期内,驾驶员可委托邮政部门缴纳罚款。这是广东省公安厅与省邮政局在全省范围内联合推出的新业务。

  据介绍,按照规定,凡在广东省内交通违法并取得《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的交通违法当事人,委托邮政缴纳罚款在200元以下
,并在缴纳罚款有效期内,委托地在交通违法地以外的广东省其他地级市,可通过此项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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