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陆川县交警严惩交通肇事者(0731)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0:38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陆川讯 不少人认为,出了交通事故,最多是赔钱了事,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今年来,陆川县先后对8起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审判,对8名交通事故当事人判处罚金、拘役或有期徒刑。

  陆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依法办案,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嫌疑人,特别是交通肇事逃逸者不仅追究其民事经济赔偿责任,还依法送交追究其刑事责任。1月14日,陆川县月垌乡
陆龙村的苏某,因无证驾驶摩托车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他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接着,罗某、刘某、张某、肖某、李某、马某、吕某等7名肇事者被判处罚金、拘役或有期徒刑。这不仅惩治了交通肇事者,还教育了广大司机,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陆川的交通秩序逐步好转,重特大交通事故逐步下降,其中,今年第二季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第一季度下降了75%。

  (李新文)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