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国税局:机动车税收实行一条龙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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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1:21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宣海报道:昨日,记者从南昌市国税局获悉,从8月开始,对机动车的生产、销售、购置、使用的各环 节实行一条龙管理办法,新车必须先缴购置税才准上牌照。南昌市国税局负责人表示,自8月起,南昌市车辆生产经销企业销 售机动车辆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必须加盖主管税务机关代码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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