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酝酿“微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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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1:3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北京今日上午电7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决定,该《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小幅调整,是该草案的主要特征。 有关人士透露,这份草案很可能将在8月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启动“一读”进程。由于修改幅度很小,各方面的意见又比较一致,草案可能只需要两读或者一读便可通过而正式
无论从修改的内容和幅度来看,此轮《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恐怕都只能用“微调”来评价。 改动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调整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即将“起征点”调整到1200元。 “应该说,调到1200元还是比较低的,我们原来希望要调到1500元。”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对记者说。 草案中,这1200元的“起征点”被确定为是一个基点数,地方上还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上下浮动20%。据悉,起征点最低将为960元,最高将达到1440元。 据透露,关于这个“浮动”,在草案讨论过程中是曾经有较大争议的。反方的异议主要是:这种做法可能会不利于人才在全国的自由流动,不利于中西部等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所以,起征点应该像国外一样,全国都是统一的。然而,中国的二元结构,地区发展存在的严重不平衡,最终说服了上述反对意见。 修正案草案的另一变动在于扩大纳税人申报的范围。对此,有关人士的解释是,中国现在征个人所得税,征管比较困难,为了保证收入,一直强调实行由工作单位来代扣代缴的方式。而对那些没有工作单位的人,或者对于一些私营企业,这方面就很难保证,容易发生税收流失。而现在是,如果你没有扣缴单位,就要自行申报,否则就会被认为是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就会被处以重罚。 据悉,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颁布实行以来,“起征点”一直停留在800元。(据《21世纪经济报道》)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