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特困户将实行定期定量现金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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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2:59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喻敏通讯员魏丹)我省持证的农村特困户将实行定期定量现金救助,目前救助标准为月人均不低于10元。这是刚刚出台的《湖北省农村特困户救助试行办法》的规定。 该《办法》规定,农村特困户救助对象为常年居住在农村、家庭人均实际收入极低且常年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居民。具体包括:未享受五保待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特别困难
农村特困户由户主本人向常住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或由村民小组提名并代写申请,报村民委员会初审;乡(镇)政府逐户调查审核同意后,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在张榜公示后,发给《农村特困户救助证》。(来源:武汉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