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保监局出台新规定 防止“忽悠”投保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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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5:08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8月1日电(朱程亮、张宝华)从8月1日起,辽宁人在投保时不必再担心因某些保险销售人员的“忽悠”而“上套”了。辽宁省保监局最近出台了《人身险提示制度的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在与投保人签署保险协议时,一定要签一份告知其风险性与注意事项的“提示协议”,以确保投保人的钱花得明明白白。 据辽宁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一些保险销售人员为了推销保险,经常出现
为了让更多的投保人保得清楚,从8月1日起,辽宁各家保险公司还要在公司网站、营业网点、所属代理网点公示、张贴《人身险投保提示制度》,并采用书面方式提供给每一个已经投保的消费者。此外,为了辨认保险销售人员的真伪,投保者可以通过辽宁省保险协会网站查询验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