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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公务员被投诉5次可辞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5:3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梅州讯 近日,梅州市出台了《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的、对在提供服务时态度冷漠生硬的、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无正当理由不完成或作出明确答复的等40种影响机关效能的行为将依法被追究。被投诉3次的,本人年度考核则评为不称职,并按程序降低职务一级,对连续两个考核年度内被检查发现或有投诉达5次且查实的,除依法不得辞退的外予以辞退,并依法追究纪律、法律责任。《办法》适用该市党政机关、审判、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及机构。(黄蔚山 
梅纪办)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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