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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自来水价实行新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0: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物价局获悉,昨日起,肥东县自来水价格执行新标准,即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上调为1.85元/立方米,工业生产用水到户价格上调为2.15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到户价格为2.85元/立方米。另外,对特困群体适当进行减免优惠。

  据介绍,此次调整水价,主要是调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肥东县两水厂供
水范围内原则上执行一价,其中阚集驻军不征污水处理费;撮镇、龙塘两镇暂缓征收污水处理费。

  为了推进抄表到户工作,对居民住宅小区继续实行趸售价格,即对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扣减0.05元/立方米,用于补贴总表和户表之间的损耗,具体由住宅区物业单位与供水企业签订协议后执行。城市附加费征收范围按原规定执行,征收标准按新规定执行。

  对特困家庭用水优惠方面,城镇低保居民可享受每户每月2立方米用水免费补贴政策,同时水表出户改造享受减收30%改造费用的优惠政策。

  (潘曙生 胡冬华 孙昊)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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