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种台湾水果昨起零关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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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1:1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从8月1日起,祖国大陆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椰子、菠萝、番石榴等15种鲜(包括冷藏)水果正式实施零关税措施。 从即日起,大陆各地海关凭经海关总署认可的台湾地区签发水果产地证明文件的有关机构和民间组织于2005年8月1日后签发的、能够证明水果原产于台湾地区的产地证明文件,将对15种享受零关税的台湾水果办理验放手续。
据了解,上述15种水果原本的关税约10%到25%不等。 昨日,记者就相关问题走访了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负责人。 记者:此次实施零关税的台湾水果主要品种有哪些? 负责人:此次实施零关税的台湾地区水果共计15种,均为鲜(包括冷藏)水果,具体是椰子、槟榔、菠萝、番石榴、芒果、柚、木瓜、桃、梅、番荔枝、杨桃、莲雾、枣、柿子、枇杷。 记者:享受零关税的台湾地区水果进口时都需要什么样的手续?负责人:除了正常贸易所需要提供的通关单证和通关手续外,由于这次零关税措施是大陆单方面宣布实施的,因此,为了确保享受零关税的水果确实来自台湾,海关总署第一批认可了台湾地区11家目前已在签发水果产地证明文件的有关机构和民间组织,进口商需在进口申报时向海关提交这11家机构和民间组织中任一机构签发的产地证明文件。 另外一个就是规定了运输要求:只有直接从台湾本岛、澎湖、金门或马祖运输到大陆关境口岸;或者经过香港、澳门或日本石垣岛转运到大陆关境口岸的台湾水果才能享受零关税。 记者:请问海关总署认可哪些台湾地区的机构和民间组织签发的水果产地证明文件?将来会扩大认可范围吗? 负责人:海关总署目前已经认可了11家台湾地区的有关机构签发水果产地证明文件,他们是台湾地区商业会、台北市商业会、台北县商业会、台中市商业会、台中县商业会、彰化县商业会、台南市商业会、高雄市商业会、高雄县商业会、屏东县商业会、金门县商业会。上述机构和民间组织只是海关总署认可的第一批机构和民间组织,将来那些熟悉台湾水果生产和销售程序、直接为台湾果农服务、又有较完整服务体系的机构和民间组织也会获得认可。 ·张勇·(据新华社电)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