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9月10日复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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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2:10 新京报 | |||||||||
京唐港、曹妃甸港合二为一 据新华社石家庄8月1日电(记者张洪河李焱)日前,唐山市人民政府就恢复使用“唐山港”港名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自9月10日起停止使用“京唐港”港名,恢复使用“唐山港”港名。唐山港包括京唐港区和曹妃甸港区。
唐山港口建设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1993年唐山市与北京市开始联合建设京唐港。经过10余年发展,京唐港已建成17个泊位,年吞吐量达2600万吨,跃居全国港口前20名。为充分利用难得的深水岸线资源,推进唐山经济布局向沿海转移,从1994年起,唐山提出在曹妃甸建设深水泊位和开发邻港工业区。2004年底,曹妃甸港区建设被国家列入《渤海湾地区港口建设规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