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保山市昌宁县委书记杨国瞿杀情妇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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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3:48 山西晚报 | |||||||||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国瞿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8月1日上午,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国瞿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并于当日对故意杀人犯杨国瞿执行了死刑。 6月14日,原昌宁县委书记杨国瞿将与其有不正当两性关系的一名女子打死。之后,杨国瞿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7月17日,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杨国瞿故意杀人一案,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国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国瞿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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