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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骥才被申请强制赔礼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4:3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颜斐)摄影家李振盛告赢作家冯骥才侵犯“文革”照片著作权一案后,冯骥才等三被告仅赔偿了经济损失,而迟迟没有履行公开登报赔礼道歉的判决。为此,李振盛向市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昨天已受理申请。

  冯骥才与时代文艺出版社及北京牧童之春文化公司签订出版合同,于2003年7月出版署名冯骥才的《一百个人的十年(插图本)》。书中擅自使用了李振盛公开发表并均
有署名的4幅“文革”照片。2004年12月17日,市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冯骥才等就涉案行为在《新闻出版报》上刊登赔礼道歉,赔偿李振盛经济损失4800元。今年5月27日,北京市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朝阳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汪冬介绍说,如果被告在强制执行期间还拒不登报致歉,法院将把判决内容刊登在《新闻出版报》上,费用由被告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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