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瞿昨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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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4:35 北京晨报 | |||||||||||
昌宁县原县委书记杀死情人案终审宣判 新华社电(记者王研秦晴)记者从云南保山市政府新闻办获悉,8月1日上午,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国瞿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并于当日对故意杀人犯杨国瞿执行了死刑。
6月14日,昌宁县原县委书记杨国瞿将与其有不正当两性关系的一名女子打死。之后,杨国瞿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7月17日,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杨国瞿故意杀人一案,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国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国瞿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但对判决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图为昌宁县原县委书记杨国瞿在审判席上。 新华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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