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昌一人大代表选举时雇凶杀人被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4:35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浙江省新昌县原人大代表潘春红(现已依法停止履行职责)因在村委会选举时雇凶砍死对手,近日被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潘春红原为绍兴市新昌县双彩乡新市场村村委会主任兼书记、新昌县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05年年初,因行政区划调整,新市场村和周边的后谢村等自然村合并为新市场行政村,并重新进行村委会选举。潘春红和原后谢村村委会主任盛某因竞选摩擦而产生矛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