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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严禁加贴篡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5:1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食品包装标签10月起实行强制性标准

  记者昨天获悉,国家出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行,强制要求生产企业必须按照标准正确标注食品的质量(包括安全)信息,一改以往食品标签混乱的状况,防止蒙骗消费者行为。

  所谓“预包装食品”,是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罐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的内容有: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如果消费者发现并证实其标签的标识与实际品质不符,可依法投诉并获得赔偿。

  据了解,乙醇含量10%或以上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包括白砂糖、绵白糖、冰糖、单晶体冰糖、味精等)可以免标示保质期。

  据新闻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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