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学生杀死同学妈妈”后续:刘阳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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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5:18 山西晚报 | |||||||||
本报8月1日讯(记者郭卫艳)向同学妈妈韩某借钱遭拒后,18岁的刘阳竟残忍地用剪刀、案板、菜刀将韩某杀害。今天,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刘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刘阳系太原市某技校学生,今年1月12日上午,刘阳来到同学家借钱,在遭到同学妈妈韩某的拒绝后,刘阳产生了将韩某打晕抢劫手机的念头。刘阳在对韩某实施殴打遭到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郭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