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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行贿都开“专题会”向北京贪官毕玉玺行贿142万的“老总”昨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5:5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昨天上午,涉嫌向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行贿142万的兰义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这个身为三家公司的“老总”每次送钱都要召开公司“专题会议”。并把向毕玉玺送钱定为公司的“惯例”。

  被控向毕玉玺行贿142万

  昨天上午9时30分,身材瘦高的兰义被两名法警押进法庭,他的步伐非常轻快,几步就跨到了被告席。50岁的兰义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小,只是头发中夹了些许银丝。在回答法官和公诉人的提问时,他的声音细如蚊蝇。

  公诉人指控,兰义在任原北京蓝月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原北京莹月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原北京首路发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期间,为承揽京沈高速公路运输业务、京开高速公路配套设施业务,于1999年至2004年春节期间,先后九次给毕玉玺送人民币138万元、美元5000元、藤椅两把、红珊瑚项链一条,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2万多元。公诉人认为,兰义构成单位行贿罪。

  送钱前要开“专题会议”

  兰义称他与毕玉玺已有15年交情,“都是老朋友了”,“2002年的一天,毕玉玺给我打电话,让我去首发公司一趟,我过去后,他让我把他的一笔20万元私房钱存到我账号上,并让我保管”。

  后来,兰义召集公司几名股东开会,商定为了承揽工程给“老毕”送点钱。不久,兰义在这个存折上打进了88万元人民币。这样,名为兰义实为毕玉玺的存折上一下有了100多万元。“我把这事告诉了毕玉玺,他笑了笑说‘你先管着吧’。”

  从此以后,兰义每次向毕玉玺送钱都要召开公司的“专题会议”。并确定每年春节前到他家中送钱要定为一条“惯例”。

  领会毕玉玺“批发”礼品用意

  在毕玉玺的“关照”下,兰义的公司不断揽到京沈高速、京开高速、北京五环、六环工程中的部分运输和护栏工程,公司赚到了钱。兰义与毕玉玺的关系也自然在钱权交易中“升温”。

  2001年春节,毕玉玺把兰义叫到他家中,将收受的3箱玉溪、熊猫等高档香烟、几件洋酒“送”给兰义,要他找车拉回去。兰义说:“我开始不知道老毕是什么意思,回公司后就开会商量,那些东西要值1万多元,几天后,我试探性地到老毕家中送上了2万元的现金,他收下了。”“我终于领会到了老毕的意思,从此后,他每年春节就要我去拉东西,礼品越来越多,越来越值钱,我送回去的现金也更多。”“2002年春节,老毕要我找个大车到他家,他给我近10箱高档烟、洋酒、茶叶,还有鱼翅、熊掌等,价值近8万元,后来我又送上了10万元现金。这笔钱是用两个大信封装的,每个信封里装着5万元人民币。”

  律师为88万元辩护

  公诉人当庭出示了大量证人证言、13组书证,兰义本人对这些书证足足查看了20多分钟。兰义对这些证据“没有意见”。证言中还包括毕玉玺本人的笔录。毕玉玺在证言中坦白了兰义前前后后的行贿共计达142万。并称之所以把钱存在兰义名下,“是因为不想让王学英(其妻)知道”。也表示“已同意收下兰义送的88万”,“只要我要用钱,兰义立即就会给我取”。

  但兰义的律师辩护说:“这88万的实际控制权还是在兰义手中,不能证明毕玉玺已收下”。公诉人认为,这笔款项兰义只有一个名义,那是因为毕玉玺为了隐藏,真正拥有所有权的还是毕玉玺。”(《北京娱乐信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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