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广告走进饭店夜总会提醒司机不要酒后驾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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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6:17 都市快报 | |||||||||
拱墅交警最近做了20块提醒司机不要酒后驾车的公益广告牌,并把这些牌子放在了辖区内16家饭店、酒家、夜总会的大堂里,提醒来消费的客人,不要酒后驾车。 昨天晚上进出新花中城、之江美食城、英皇夜总会等酒店、夜总会的客人,都能在大堂看到一块醒目的牌子,上面写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
夏季是各个宾馆饭店酒类消费的旺季,因此酒店周围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比较多。拱墅交警自7月16日起,在辖区多个路口集中整治,平均每晚能查处3—4个酒后驾车者。 对于这类公益广告,几个饭店的经理都表示很愿意接受。花中城饭店的孙经理说,最近看到那么多酒后驾车的事故发生,觉得酒后开车的危害的确很大。他认为用这种方式提醒一下客人不要酒后驾车,是有必要的。 (记者全悦敏周涛通讯员汪肖伟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