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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岁男子27年牢里度过昨天又因盗窃再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6:17 都市快报

  他的51年人生,因盗窃6次被处理。从21岁至今的30年里,他有27年多是在牢狱中度过的。昨天,江干区检察院再次起诉这名盗窃惯犯。他又要去坐牢了。

  51岁的胡姓男子是上城区人,小学毕业后,一直无业在家。

  胡家一度贫寒,但年轻时的他并不想通过劳动改变生活,而是开始了盗窃生涯。从21
岁那年开始,30年间,胡在杭盗窃成癖,曾先后6次被公安机关处理。

  胡第一次盗窃失手是在1975年5月,他因此被劳动教养2年。1977年胡出了劳教所,但不思悔改,转身又偷了。1978年,他又因盗窃被劳教3年。

  第三次的时间更短。1981年底出来,1982年初又因赌博、盗窃被劳教。

  1983年12月,胡被释放回杭。但随后又因盗窃罪、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余刑还剩下3年4个多月时,1992年5月,胡因病保外就医。

  出狱后回到杭州,胡的手又开始发痒。1993年7月15日,在一户人家盗窃时,被当场抓获。

  江干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9年,加上未执行的余刑,共12年。2003年11月14日,胡刑满释放。

  近30年来,胡只有1年多享受过自由生活。感觉前半生太过荒唐,胡决定洗手不干了。出狱后一年多,他一直在家老老实实呆着。

  但是,一次偶然遭遇,他又走错路了。今年5月14日晚上,胡骑自行车去看朋友。晚上10点多,从朋友家出来,发现停在门口的车没了。胡后来说,当时感觉自己是多年“行家”却反被人偷了,窝着一肚子火,步行回家。

  路过秋涛北路城中大厦门口时,看到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停着,车轮没加锁。看看周围没人,胡动了贼心。但车子没骑多远,就被巡逻民警抓住。经估价,电动车价值1520元。

  检察院昨天指控说,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

  承办检察官说,按刑法规定,胡盗窃1520元,可能要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是5年内重新犯罪的“累犯”,按规定,他还应当会被“从重处罚”。

  (记者吕明合通讯员沈海明陈慧芳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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