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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费”标示有点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7:00 大众网-生活日报

  本报综合消息 8月1日开始,国内航线开始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但上午10时30分记者在首都机场采访时发现,燃油附加费在机票上的标示竟然出现了多个版本,有的机票并未按民航总局规定进行标示。

  记者在从北京去往桂林的朱先生的机票上看到,在价格一栏中,除了1070元机票的本身价格外,还有标示为“CN”的50元机场建设费,旁边就是标示为“YQ”的40元燃油附加费

  而去往沈阳的王先生机票上的燃油附加费却没有单独标示,原本50元的机场建设费却变成了70元。“卖机票的告诉我,去沈阳的燃油费是20元钱,这笔钱和机场建设费一起收了。”他说。

  类似的怪事并未到此截止,去往广州的张女士的机票上根本就没有任何燃油附加费的标示。“我们买的是十多个人的集体票。买票的时候,代理点给我们开出的是一张可以替代发票报销的收据。这燃油费到底怎么收,搞得我们也挺晕的”。

  根据民航总局的规定,征收的标准将以航段计收,少于800公里的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在旅客购票时应与票价一并收取,项目代号“YQ”及标准要在客票上单独标示。

  “燃油附加”无碍折扣

  8月从北京始发的航班机票大都为6折。国航、南航和东航今天相继发布了8月份机票销售通告,少部分航线仍有5折机票,北京到上海机票为570元。

  游易航空旅行网有关人士表示,在票面上,燃油附加费是不包含在票价里的另外一部分费用,如机场建设费。7月、8月是旅客出游旺季,燃油附加费不会影响机票的正常折扣。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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