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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而不赏”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7:19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利津8月1日讯“归还戒指,重谢1000元”——利津县的李某发出寻物悬赏启事,但物品被归还后他却不兑现诺言。记者今天从利津县法院获悉,李某一审输了官司,被判履行承诺,支付原告王某1000元酬金。

  今年3月,家住利津县城的王某晨练时,在路边捡到一枚戒指。他在原地等待了很长时间,也没有见失主回来寻找,只好将戒指带回家中。当天晚上,王某在电视台广告中看到一
则寻物启事,称如有捡到钻戒并归还者,付酬金1000元。次日,王某通过电视台联系到了失主李某。李某千恩万谢领走了钻戒,酬金却分文未付。经再三催要未果,王某将失主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其事先承诺的千元酬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以广告形式声明给予归还钻戒者酬金1000元,其行为是要约行为,被告应履行其承诺的义务。法院一审判令被告支付原告1000元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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