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办案为幌子假意帮忙一法官强奸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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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7:26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安西县人民法院法官李某借办案的便利条件,竟以帮忙为由强奸了一名当事人。7月22日,这一法官审“法官”的案件由玉门市法院在肃州区法院不公开审理。 据了解,2004年下半年,李某所在法庭接到一起民事案件,见到当事人崇某(女)李某便产生邪念。
办案过程中,李某以“可以帮忙”为由,寻找各种借口与该当事人接触,当年11月1日晚9时许,李某将崇某骗至酒泉市肃州区公园路某旅社客房内,不顾崇某极力反抗,对其实施了强奸。案发后,崇某向肃州区公安局报案,该局于11月3日将李某刑事拘留。(兰州晨报/董开炜) 作者:董开炜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