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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中国民航国内投资准入是建设民航强国的需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8:0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八月一日电(记者周音)民航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袁耀辉今日在此间说,实现中国民航更快发展不仅需要国家加大投入,更需要社会各方投入。因此,放宽民航业国内投资准入政策,进一步调动中央、地方政府、社会各方多方面投资民航业的积极性,是加快民航发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机场的需要,更是建设民航强国的需要。

  民航总局今日正式公布了《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该规定将于八月十五
日开始实施。其主要内容是放宽投资主体,放宽投资范围,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航空业;保证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指定重要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民用运输机场保持国有或国有控股;保证公平竞争、防止垄断等规定。

  民航总局表示,对各种投资主体要一视同仁。对公有制企业、私有制企业、公民个人向民航业投资,对民航业内国有、集体、私营等各种企业,在权利方面一视同仁。

  袁耀辉指出,二00二年,民航总局、原外经贸部、原国家计委联合发布《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允许外资投入中国民航业。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也应当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这有利于同时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

  对于规定中限制机场与航空公司间的控股行为,袁耀辉表示,航空公司是竞争主体,中国航空公司之间的竞争已经比较充分,而机场是自然垄断部门,机场控制其他业务,容易导致机场利用自然垄断的特点扩大其垄断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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