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经营违规占路打义卖幌子搞欺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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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8:15 每日新报 | |||||||||
工商部门表示,这些经营者以赢利为目的进行经营活动,就应该有固定场所,同时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在没有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前提下,其进行的经营活动本身就是违法的。即使他们从事的是真正的“义卖”活动,相关负责人也须携带单位出具的义卖证明,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申请。只有经过工商部门的审批,其“义卖”行为才是合法的。 天津市市容委秩序处孙处长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占路进行经营活动
社会学家指出,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是一件十分严肃的政治事件。如果有人以这种纪念活动为幌子进行经营活动,会伤害大家的感情。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就是在进行欺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