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协主席强调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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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8:16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学婵通讯员高暄)市政协主席、市委政法委书记宋平顺在昨天结束的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强调,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自觉地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之中,树立中国特色的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司法理念,通过审判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和促进我市社会的和谐稳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军,市政协副主席曹秀荣,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出席会议。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本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服务于环渤海经济发展,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斗争,依法惩处各种犯罪,调解各种经济关系,促进了本市经济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天津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 宋平顺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中取得的显著成绩。他说,党中央高度重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推进司法改革,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坚决执行中央确定的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各项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新成效。要正确认识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正确认识现行司法体制,要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慎重、稳妥推进改革。 宋平顺强调,要坚持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指导方针。“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始终追求并努力实现的目标,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执政为民要求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要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放在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来,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重要指导方针具体体现在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坚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的目标和一切为了社会和谐的理念,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审判工作。要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通过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实现加强司法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质量,提高司法效率,提升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的满意程度。 宋平顺要求,要充分认识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建设。要下大力气增强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坚持依法办案,从源头上化解影响稳定因素,准确把握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特点,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公正高效执法,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使基层法官真正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做到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方向明确,自觉服务大局。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加强党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领导,保障正确的改革方向。他希望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要振奋精神,再接再厉,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构建和谐天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市三级人民法院院长、市高级人民法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大家就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推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进行座谈讨论,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和建设性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