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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打的”便宜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8:19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安康讯(记者 陈春平)8月1日起,安康城区出租车起步价由5元降为3元,此举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欢迎。然而,调价首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出租车司机对安康市政府的这一调价规定置之不理,仍按5元收取。

  近年来,乱收费、高价收费、黑车猖獗等因素一度使安康市出租车营运市场混乱,引起了安康市民的强烈不满。为了整顿出租车市场,方便市民出行,安康市政府决定自8月1日
起实行新的营运价格。

  据了解,新营运政策规定:城区客运出租车实行计价器计费,客运出租车不分排量起租里程为2公里,起租价格为3元。租车行驶里程不足起租公里数的,按起租里程计价;超过起租里程的,按实际行驶公里计价。其中,超出起租里程后,排量1.6及1.6升以上的出租车每公里加收1.4元,排量小于1.6升的,每公里加收1.2元。

  对在乘车途中乘客要求等候的,等候时间在5分钟以内,不得收费;超过5分钟,每等候5分钟加收1公里租价的等候费。22时至凌晨6时乘车,按夜间收费规定执行,夜间收费每公里加收0.3元。出租车客运价格尾数保留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同时,城市公交车实行一票通,从起点到终点均按每人1元收。

  调价首日,记者在安康城区乘坐一出租车,司机对记者称:“起步价5元”。记者反问:“今天不是实行3元起步价吗?”但司机称未接到通知,仍坚持让记者付了5元车费。随后,记者再次乘坐一辆出租车时,发现这辆车竟连计价器都未安装,下车后,记者付了3元钱,司机不让走,要再添2元。

  对此现象,汉滨区交通局有关人员表示,8月1日是调价首日,交通局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不执行新的营运价格者,处以50元的罚款;对没有安装或者没有使用计价器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将处以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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