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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难题”能否迎刃而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8:34 河北日报

  大学生婚恋、考试作弊、学校自主处分权,被称为当前高校管理的三大难题。

  从今年9月1日起,我省高校将执行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15年未修改的旧《规定》大变脸,体现出与教育法、高教法等有关法规的承接,学校规章逐步与相关法律接轨。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新规定,能否破解三大难题呢?对在校大学生能否婚恋不再做强制规定

  现象:“妈妈,宿舍里就我一个人,实在太寂寞了。”周末,远在千里之外的涛涛给妈妈打电话诉苦。“你的同学呢?”“他们都和自己的‘老婆’出去了。”“你这孩子净胡说,哪来什么老婆?”“妈妈太老土了,他们去自己的‘小家’过二人世界,不叫‘老婆’叫什么?”

  这是一段真实的对话。就发生在我省某省属重点高校的学生和其母亲之间。让涛涛妈接受不了的不仅是这些学生的做法,还有自己儿子对这件事的态度。但不管你接受与否,在校大学生谈恋爱甚至同居在今天早已不再是新鲜事。

  对应:在新《规定》中取消了一些涉及学生婚恋的强制性规定,最显著的是撤销了原规定中“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条文,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此外,新《规定》取消了“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等道德评判类处罚理由,大量增加了有明确法律依据或者行为特征比较清楚的法律规范用语,例如“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等。

  点评:部门规章不能与有关法规相抵触。新《规定》取消了一些强制性甚至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条文,尊重学生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更多地引导学生逐渐学会自我约束,愉快地学习,健康地成长,相对于旧《规定》是一种进步。

  惩处作弊有章可循

  现象:不久前,一起因考试作弊违反校规被校方注销毕业证引发的学生状告母校案在广州宣判,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定,广州大学注销原告毕业证书的行为违法。

  对应:针对高校内屡禁不止的考试作弊问题,新《规定》第五十四条用很大篇幅增加了学生考试作弊和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者可予以开除学籍的规定,并细化了可开除学籍的作弊行为种类,如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等。

  点评:当前高校诉讼案中,由于学校对一些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引起的纠纷占相当比例。由于旧《规定》在此方面缺乏具体的条文,学校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依据是旧《规定》中“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学校对作弊情节轻重的界定缺乏明确依据。但是,学生作弊违反了最基本的诚信道德和学术准则,为维护“象牙塔”的公平和正气,必须对作弊行为加以严惩。新《规定》有关作弊惩治条款的细化,必将有力地保证学校处分权的实施,同时也将限制学校处分权的滥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但是,能否因为学生作弊就取消他的“受教育权”的争论可能仍将继续,依法治学、依法治校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处分自主权”与“申诉豁免权”并举

  现象:日前,湖南外语外贸学院几名男女学生在女生宿舍同宿,学校开除了这6名学生。6学生向学校申诉未果,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学校及法人代表告上法庭。

  对应:新《规定》第一次将学生的权利义务引入学生管理规定之中,为学生规定了权益救济机制即申诉程序。学生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如对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复查决定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点评:新《规定》最大的特点是既保障学校自主处分权的行使,又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依法申诉的权利。原《规定》对于学校如何作出处分决定和受处分学生在处分过程中有什么权利,缺乏有法治内涵的规定。新《规定》实际上是把学校与学生的关系调整为特定的法律关系,双方均承担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学校“处分自主权”与学生“申诉豁免权”并举,从内部机制上体现并健全了学校管理应“以学生为本”的核心思想,可以减少很多因为制度缺失造成的无谓诉讼,对于营造高校和谐的校园环境是非常有益的。本报记者张丽辉 本报通讯员 安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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