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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貌似农妇 169万家产说不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8:51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张力)身高1.5米左右,黑黑的皮肤,身上没穿一件名牌衣服,一副地道农村妇女形象,很难让人将她与大足县农业局副局长张治芳联系起来。但恰恰就是这个相貌平平的妇女,在短短3年多时间里,用大把发票到单位与会计联手冲账,将26.399万元公款放入私囊,另有169.06万元钱财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昨日,这名貌似柔弱的女副局长,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

  辩称冲账用作公务招待

  今年42岁的张治芳,从副职乡长,再到镇长、党委书记、大足县畜牧服务中心主任、畜牧服务公司经理。2001年被任命为大足县农业局副局长,分管农能、农广校、农校后勤部工作。

  从2000年到2004年3月案发的3年多时间里,张治芳多次与会计勾结做假账,将大量发票进行冲账,提走公款。据公诉机关调查,张从工作到现在,涉嫌贪污公款高达70多万元。

  庭审中,张治芳辩称,她冲账的钱一部分用作公务招待,一部分用于给领导拜年。法院审理查明,张治芳所称的用作公款招待和给领导拜年并没有相关证据印证,因此,张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最后,法院根据证据,认定了张治芳的贪污金额为26.399万元。

  孩子压岁钱每年有几万

  公诉机关在调查期间,就查出并扣押了张治芳300多万元的个人财产。起诉时,公诉机关指控她的个人财产里,有180万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庭审中,张治芳称,1982年工作至今,她的工资加上其他的合法收入至少也有180万。当公诉人问其家庭支出情况时,张治芳竟答道:“我们家几乎就没有支出,局里为我付水、电、气费。孩子的学费都是用他自己的压岁钱,每年就有好几万,根本就用不完。”此话一出,庭上一片哗然。

  经法庭审理,根据证据,认定张治芳有169.067万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丈夫表示不上诉

  昨天,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审判长对张治芳贪污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治芳有期徒刑11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判处张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对贪污所得赃款26.399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169.067万元继续予以追缴。

  审判中,这位柔弱的女副局长无声地流着眼泪,听完了判决。宣判后,其丈夫表示不再上诉。另据记者了解,涉嫌与张治芳一起做假账的会计已经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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