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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龙律师拟提请集体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9:1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马智晔/实习生刘琛

  本报讯福厦泉莆公路上的测速仪没有检测。省交警总队直属高速公路支队已发文暂停使用,并保证9月底完成所有测速仪检测。该支队同时表示,8月1日前已经开出的罚单依旧执行(详见本报7月29日A2版)。交警“已开罚单依旧执行”的表态连日来遭到我省法律界专家的质疑,不少车主也表示不满。另据了解,漳州、龙岩等地一些律师正准备收集证据,为
被未经检定的测速仪开出罚单的车主,着手集体诉讼。

  未检测速仪

  部分开始检测

  据省计量所测利室主任姚进辉介绍,目前福厦高速公路泉州段、惠安以及福州马尾国道上的测速仪已开始检测,其他未检测速仪将分批检测。姚主任表示,计量所会全力配合交警部门送检,对高速公路等固定测速仪进行上门检测,合格的测速仪随即投入使用。

  受罚车主

  可走司法程序

  省交警总队直属高速公路支队近日对记者表示,虽然某些测速仪未送检,但并不能说就是不准确的。为维护执法的严肃性,所以在8月1日前开出的罚单要依旧执行。

  “对由未检测的测速仪开出的罚单,是否要执行,是否应该赔偿,应该走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判定,不能由哪个部门说了算。”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叶知年昨日介绍说,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未经检定的测速仪不能使用,那么交警使用未检测速仪存在程序违法。以不合法手段取得所谓的证据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如果由未经检定的测速仪开出的罚单,车主可在法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

  不过,一些律师对受罚车主的诉讼前景不是很看好。他们认为,虽然交警的测速仪的确未经检定,但车主们也很难举证自己的车没有超速。胜诉的可能性不会很大。

  车主投诉

  聚焦两大问题

  省质监局昨日透露,连日来投诉的车主主要反映了两个问题,一是认为某些地段的测速仪不准确,投诉较多的集中在泉州、惠安、罗源、莆田和福清等地,二是询问由未检测速仪所罚的款,能不能退,并询问怎样才知道哪些测速仪是否经过检定?一车主还反映,自己驾驶的皮卡车曾在漳州某路段收到一张超速罚单,测速为170km/h。但皮卡车他已经开了三四年,即使开到最大挡都不会到170km/h,肯定是测速仪不够准。

  对此,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称,会将车主的投诉反映给交警部门,并督促其送检;如果车主在走司法程序时想知道哪些测速仪有检定,可向省计量所或宁德市计量所查询(我省目前只有这两家具有检测测速仪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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