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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严防人感染猪链球菌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9:18 南京晨报

  晨报讯昨天上午,省卫生厅召开人感染猪链球菌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信息的沟通与合作和疫情连控机制,做好人员培训和应急准备工作,并正在组织专家制定《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的临床表现、诊疗要点和防控措施》。 未发现人传人现象

  根据卫生部通报,2005年6月下旬以来,四川省资阳市等地相继发生了以急性起病、高热、伴有头痛等全身症状,重者出现中毒性休克、脑膜炎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病例。根据现场
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有关专家已经认定,疫情系由猪链球菌感染引起的人感染猪链球菌病。导致人感染发病的直接因素为宰杀、加工病死猪。病例呈散在分布,未发现人传人现象。专家分析,控制人感染猪链球菌疫情的关键在于:一是通过严密控制家畜疫情,以控制传染源;二是减少人与病死家畜的接触,以切断传播途径;三是通过主动搜索,及早发现和救治可疑病例,以降低病死率。 建立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记者昨天从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当前正值夏季,天气潮湿闷热,高温高湿的环境有利于猪链球菌的生长繁殖,从季节、气候和病原等因素综合考虑,发生猪链球菌感染疫情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部门通过夏季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告诫公众不接触、不宰杀、不加工、不销售、不食用病死家畜。同时,密切配合,建立与有关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猪链球菌病属于人畜共患病,目前发现的人间病例都与接触病死猪有关,尚未发现人传人现象。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农林畜牧兽医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合作,完善疫情信息通报机制,确定固定联络员和联系电话,掌握畜间猪链球菌病的疫情信息;建立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主动配合农林部门做好动物疫情的控制工作。 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

  会议还要求各地卫生部门做好人员培训等应急准备工作。根据卫生部下发的《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的临床表现、诊疗要点和防控措施》,江苏省卫生厅正在组织专家制定《江苏省人感染猪链球菌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试行)》,做好临床救治病人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 最短时间报告疫情

  省卫生厅郭兴华厅长在电视电话会议上还强调,一旦发现人感染猪链球菌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报告疫情,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面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及时组织专家会诊,努力提高抢救成功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掌握患者与病死家畜的密切接触史,为病例诊断提供准确信息;同时,严格按照无菌要求和采样规定,及时采集有关标本进行实验室检测;严格按照疫点处理要求,及时对患者家庭和发病前接触的病死猪所在家庭以及牲畜圈舍等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也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预防要点 猪肉煮熟吃就没事

  千万不要买有大量出血点和斑点的猪肉 什么情况下会感染猪链球菌?吃猪肉会不会感染?……昨天,记者就猪链球菌病的相关防治知识采访了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汪华。 传播途径只有一条

  汪华告诉记者,猪链球菌病属国家规定的二类动物疫病,是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猪链球菌病和其他传染病不同,必须人与病菌直接接触后才有可能感染上。在感染上猪链球菌的人中,除了很少一部分临床有症状外,大多数都是临床没有表现,或者根本不发病。因为该病必须直接接触病菌才有“机会”感染上,汪华表示,只要切断病死猪和人的接触,就可以避免感染猪链球菌。汪华称,前段时间,他受卫生部委派,到四川参与了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期间见了多位感染猪链球菌病的患者,但是没有一例是人与人接触感染的,也没有通过呼吸道感染的,更没有一例是在购买和烹调病猪肉的过程中感染的。 私自宰杀病猪是祸首

  汪华表示,人感染猪链球菌病都与宰杀、加工病死猪有关。汪华解释道,因为很多农民饲养的病死猪都是50多公斤的年轻猪,农民们舍不得就这样把它埋了,而是自己或请人把猪宰了,能卖的卖,卖不掉的就自己吃,而在猪的宰杀过程中,“躲藏”在猪血液和淋巴系统内的病菌就有了可趁之机,从而导致人类感染。汪华提醒道,农民家里有病死猪一定不要私自宰杀,应该把它深埋起来。而人感染发病后,一般会出现高热、全身不适,重者出现中毒性休克、脑膜炎等主要临床表现,临床上主要分为两个类型,即败血症型和脑膜炎型。败血症型常发生链球菌中毒性休克综合征,病死率极高。脑膜炎型主要临床表现为头痛、高热等,症状较轻,预后较好,病死率较低。 猪肉煮熟吃没事

  因为猪链球菌病,很多市民都不敢吃猪肉。汪华称,其实,市民没有必要如此担心,因为南京市场正规摊点的猪肉都经过了严格的检验,没有问题。猪链球菌不耐高温,只要在100摄氏度下加热3分钟,毒素就会失去致病能力。不过,汪华说,市民在购买时,还是要注意,不要贪图便宜,对于身上有大量出血点和斑点的猪肉,千万不要买,因为这是感染猪链球菌病后的典型症状。 事件调查 “疫情来得让人难以琢磨”

  四川猪链球菌感染事件调查 四川省资阳等部分地区发生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于患者都有接触病、死猪的经历,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和一系列连锁反应。 “怪病”突袭资阳

  6月24日傍晚,一名急症病人被送到四川省资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第三医院,然而,没等医生展开救治,病人就已经死亡。病人名叫吴定海,现年52岁,为宝台乡半山村9组农民,当天早晨9时发病。

  6月26日上午9时,第三医院又收治了一名为彭虎国的男性急症患者。当晚20时左右,病人死亡。

  接下来的7月5日、7月9日、7月12日,第三医院又连续收治了3名病例,其中有2例死亡,发病症状非常相似。

  7月12日,第三医院院长王成绪组织相关科室医生会诊,内一科主任魏敏对当时的情况至今记忆犹新。

  “大家先后怀疑病因为‘流行性出血’和‘感染性休克’,但很快都被排除。经过几天的调查,第三医院得出几个结论:第一,患者均为40岁至50岁的壮年农民;第二,发病前均有直接接触病、死猪的历史;第三,患者发病前身体健康;第四,患者均出现高热、皮下淤血、休克等症状,部分病例呈现发病急、病程短、病死率高的特点。据此,医生均把怀疑方向指向———猪链球菌感染。”

  7月15日,赶到资阳市的四川省卫生厅专家组,明确将此次事件定性为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并将情况上报国家卫生部。

  7月20日,卫生部和四川省卫生厅专家经过会诊讨论,将此病例暂命名为“中毒性休克综合征”。

  7月25日,卫生部、农业部联合发出通报,初步认定疫情系由猪链球菌感染引起的人 猪链球菌感染。

  7月28日,卫生部部长高强抵达资阳,指导疫情防治工作。 应急预案紧急启动

  疫情发生后,四川省资阳市、内江市立即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国家及省专家组的指导与协助下采取了多项防治措施。

  7月25日下午,记者在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见到了近20位感染猪链球菌的患者。家住雁江镇马鞍村7舍的村民唐兴文发病特别快。他说:“7月19日中午,我大姨家的一头猪嘴吐白沫,抖了几下就死了,我帮着杀完猪后背了20多斤猪肉回来,刚把猪肉分成几块放进冰箱里,没几分钟时间,就全身发虚,连夜到了医院。” 对疫情仍不可掉以轻心

  “这次疫情就是来得让人难以琢磨。”卫生部专家组组长、中国CDC疾病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理办公室主任杨维中已经在资阳坐镇指挥多日,他强调其他省份也不可掉以轻心,一旦发生了猪的疫情,就要立即启动对人的疫情监测,防患于未然。 新闻背景 江苏曾发生猪链球菌疫情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1998年7月下旬至8月上中旬,在江苏如皋市及相邻的海安、泰兴等县市发生几十例原因不明的“急性感染性中毒性出血性休克综合征”病,病死率高达40%。从部分患者的血液和脑脊液中分离到链球菌。疾病控制部门对这起感染事件的病因开展了一系列流行病调查,为疾病的控制和治疗及预防提供了科学依据。

  病人在发病前2日内均与病、死猪或来源不明猪肉有直接接触史。其中,19人有屠宰病、死猪的历史,占76%,有3人有销售猪肉史,占12%,另有3人有洗、切死猪肉或剥猪头皮史,占12%,25人中有7例有明显的手指皮肤破损史,有20例病家周围有病、死猪的发生史,提示人类感染发病与病猪接触密切相关。

  调查显示,在江苏疫情中,病例的潜伏期较短,均在3日以内,最短的从接触到发病只有4个小时,27例病人中20例在暴露后2日内发病。 最新疫情 卫生部通报四川疫情 无新增病例共死亡36例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卫生部新闻办公室1日通报,据四川省卫生厅报告,7月3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四川省无新增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病例,回顾性调查报告17例病例,其中,临床诊断14例,疑似3例。另外,治愈出院1例,死亡2例。

  截至8月1日12时,四川省累计报告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病例198例,其中实验室确诊38例,临床诊断107例,疑似53例。这些病例中,治愈出院18例,病危30例,死亡36例。病例分布在9个市的30个县(市、区)、108个乡镇(街道)、176个村(居委会)。

  尚无供人用的猪链球菌疫苗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 卫生部有关人士1日表示,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可供人使用的猪链球菌疫苗。

  卫生部有关人士说,猪链球菌感染是动物二类传染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疾病。但是,它是人感染了猪身上的细菌而发病,目前没有证据表明这个病可以在人与人之间传播。它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乙、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

  据记者了解,当前列入计划免疫范围的“五苗七病”为:卡介苗、白百破疫苗、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及乙肝疫苗,分别针对防治肺结核、白喉、百日咳、破伤风、麻疹、小儿脊髓灰质炎及乙肝7个病种。 附:我国的法定报告传染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定报告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作者:田万宇 华琳月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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