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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全省法院今天开始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9:2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长春8月2日消息(记者刘源源)吉林全省各级法院执行局长从今天开始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各级法院执行局长每个月将拿出两天时间专门接待来访群众。这是吉林高院执行局为便民利民、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出的新举措。

  吉林高院执行局规定,全省各级法院执行局长要每月定期安排两个工作日接待群众,接待日、接待地点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各级法院执行局在指定专人,
设立专门的执行信访窗口,接待来信来访。要设立执行信访簿,全面记载信访工作情况。各中级法院、分院执行局长接待日确定后,要上报省法院执行局。执行局将不定期予以检查,并对无正当理由不在接待日接待来访群众的局长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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