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价格听证会理当尊重民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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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9:2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居民生活用气2.27元/立方米”,这是7月30日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长沙市管输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的批复。这样,在7月15日有关价格听证会上提出居民用气初审价2.33元/立方米“太贵”等问题的代表可以松口气了。(7月31日《新京报》报道) 湖南省物价局批复长沙管输天然气价格低于初审价2.33元/立方米,这应该说是一种尊重民意的结果。从中我们得知,与以往的价格听证会相比,7月15日在长沙举行的天然气价
作为一种民意表达的形式,听证会一方面是公众诉求自身利益的形式,另一方面也是决策者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方式。但不可否认,现在有一些地方的听证会,往往是把“听证会”开成了“涨价公示会”,与会者讨论的不是该不该涨价,而是要涨多少,这就使得听证会失去了公信力。 以长沙市管输天然气初审价为例,作为经营者来讲,肯定是以赢利为目的,而作为消费者来说,当然是希望能用到价格不贵的天然气。如何定价呢?一方面有企业的利益在里面,而另一方面又有民意在里面,就看有关部门如何取舍了。因此,听证会绝对不能是一个表面上的程序,走个形式就完了。政府应该通过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来求证政策是否符合民意,而不能把听证会看做是论证自己政策合理的论坛。 此次长沙市管输天然气初审价听证会后,湖南省物价局批复居民用气初审价2.27元/立方米,低于长沙市管输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的初审价,这显然是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表现。在企业的利益与民意的取舍上,物价部门充分尊重民意,合理规范企业价格,这也是提高价格决策水平的客观需要。 听证会制度从无到有,这是一个进步。但如何完善这一制度,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比如,应考虑让更多具有专业素质的人士参加到听证会中来。同时,为保障听证会成为传递民意的有效渠道,各地政府对听证会制度也应积极探索,对听证会的相关程序作出更完善的界定。 总之,要使听证会成为各地政府决策与公众意见之间良性互动的纽带,就必须确保听证会成为民意的真实反映。要让每一个代表都接受公众的监督,使他们能够全心全意捍卫公众的利益。最后还要通过完善立法,让有关部门在决策过程中真正采纳公众的意见,以体现最真实、最广泛的民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