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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低保金已全部退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9:34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日前本报报道的张某家有10万元存款仍领取低保金一事,民政部门已向张某送达了终止低保待遇及追回冒领款物的决定书。记者昨天获悉,张某已将此前领取的低保金退回了民政部门。

  据业界人士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障贫困群体基本生活的重要措施,自1996年我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一大批城市贫困人口通过享受低保解决了生活困
难问题。但是,在低保制度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至今难以解决的问题,其中就包括低保申请人收入审查核实问题。国务院1999年9月发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规定,低保申请人收入审查核实只要求申请人提供户籍、收入等证明。民政部门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而民政部门对于低保申请人是否持有存款、有价证券等货币财产的审查没有相应的法律授权和有效手段。银行按照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民政部门提出的查询低保申请人存款状况的请求予以拒绝。因此,目前政策中规定的调查方式和调查手段已不能满足审查工作的需要。

  据了解,目前低保法规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对低保资格的审查问题也将作为一个重点内容进行完善。有关人士还建议,可以参照美国等国家采取的“资产建设”方式落实低保措施,即由政府确定一个特别账户,由享受低保的人员定期存入一笔资金,在有购房、医疗等生活消费时,由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如购房时是1:7)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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