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酒后回家 妻子为家庭琐事刀杀丈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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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9:42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 8月1日,记者从银川市检察院获悉,常某涉嫌故意杀害丈夫一案,一审法院审理结束。常某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1月25日晚9时许,常某的丈夫刘某在外喝酒后回家,与妻子常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继而互相撕打。常某持匕首向刘某左腋下第五肋处刺了一刀。常某急忙同亲属将刘某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刘某系被单刀作用于心脏,致使心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常某依法逮捕,并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取证。5月31日,法院受理并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常某提出的家庭暴力,因证据不足法庭未能采纳。但由于常某确有悔过表现,其亲属也给予受害人经济赔偿6.6万元。被害人亲属也书面请示对常某从轻处罚。(剡文鑫吕发军)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