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货运部”两月犯案5起 涉嫌侵犯财产50多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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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9:42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剡文鑫实习生辛旺财)今年6月份以来,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公安分局经济侦查大队先后接到数起有关货运部涉嫌侵占货款的案件。受骗人数近80人,涉及诈骗金额达50多万。一波未平,一波再起。8月1日,银川市又发生一起货运部私吞货款案,涉嫌人数达20多人。 据了解,今年6月份以来,分局经侦大队连续接到部分货主报案,货运部将代收货款
7月30日,货主王先生将价值8800元的轴承配件,通过兴庆区长城东路一家货运部,从银川发往中卫,并委托货运部将货物送到收货人手中后代收货款。王某在拿到货运部托运货单后,等待货款。第二天,王先生来到货运部,发现自己的货物并没有发出去,而是被前货主扣押。原来,该货运部将原货主代收的货款,回收后一直没有返还货主而占为己有,货主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将运输部托运的货物扣押。 8月1日,记者赶到货运部,发现货运部大门紧锁,门前聚集了20多位货主。其中有催要货款的货主,也有货物被扣押的货主。据原货主陈女士介绍,7月27日她委托货运部托运价值4790元的电缆到中卫,并办理了代收货款手续,7月28日货物运到目的地后,收货人将货款交付货运部。随后,陈女士找货运部索要货款时,货运部多次搪塞不予支付。无奈,陈女士等20多人只好向公安机关报案,却不料货运部负责人却不知去向。就在此期间,部分货主在索要货款无望的情况下,将货运部再次托运的货物扣押。 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分析,认为货运部涉嫌侵占,依照管辖权限,建议受害人前往法院诉讼。据办案民警介绍,类似职务侵占类案件,涉案嫌疑人多数都是外地人,且在本地没有固定的住所,给破案带来难度。但根据《刑法》有关条款规定,公安机关只对企业、公司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职务侵占案件,有侦查权。而对于货运部这类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侵犯财产案,属于法院管辖。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