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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事业单位成为市场主体 市属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革有序展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9:42 无锡日报

  本报讯(记者吴立群)本着政事分开和精简、效能的原则,以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最终目标的市属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革已破浪前行。通过改革,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将成为市场主体。昨从有关部门获悉,作为此次改革的关键点,现各机构的分类界定工作已有序展开。

  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主要反映在机构精简、人员精干、运行规范、服务优良等
方面,而行政性事业单位职能界定是实现上述目标的前提。据悉,此次改革将通过“撤、交、并”三种方式,重新界定职能,规范机构设置。即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承担经济社会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尽可能综合设置。

  综合设置时,职能相近或任务不足的单位应调整合并;原依据的法律法规已失效的,相应机构予以撤销或转为其他类型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对原经市政府或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受委托行使经济社会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没有法律、法规授权或经市政府、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委托,实际行使经济社会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均要进行清理。清理时,凡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仍需由原单位承担的,经批准予以保留,凡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已经萎缩、消失或可以收回行政机关的,原单位予以撤销或转为其他类型的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对于后者,其行使的管理职能一律交还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原单位予以撤销或转为其他类型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对既承担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又具有公益性、经营性的混合型事业单位,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要求进行清理,将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分离出来,交还给行政机关或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承担,原单位予以撤销或转为其他类型事业单位进行改革。

  今后,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将分经济社会管理类和执法监督类两种。根据我市出台的《关于市属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详见A3版),实施改革的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编制规模,即其人员编制总数应在原核定编制的基础上精简10%以上,并重新予以核定。由于要核减编制,必将涉及到人员分流,因此这项工作自然成为本次改革的难点。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的职能、编制等确定后,各单位要科学定岗定员并不得借用编外人员,原借用人员一律清退,今后进人实行“凡进必考”。与此同时,各单位要积极探索深化内部改革,通过完善人员聘用制、强化公开招聘制、推行领导公选制、探索岗位工资制和创新绩效考核制等改革,最大程度地激活内部管理机制。

  目前,由市发改委、财政局和市编办组成的市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改革办公室已初步完成现有各机构的职能界定工作,下一步,在复核、审核并与有关部门磨合的基础上,职能界定工作情况将报市改革办批准,并由市委、市政府确定。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研究制订的七个配套意见已基本完成,行政管理类事业机构也将选择有条件的单位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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