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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抢修限时到现场 国家新规昨起实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9:42 无锡日报

  本报讯为了及时消除因电力故障给群众带来的不便,提高电力部门的工作效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的《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规定,从8月1日起,供电部门停电前必须提前告知用户,抢修必须限时到现场。昨天是新规实行第一天,无锡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的供电服务已提前按照新规执行。

  7月份我市电力抢修达2719起,其中7月1日至4日短短4天内就有956起,创下历史新高
。据了解,目前我市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的,供电部门会提前7天公告;临时检修提前24小时通知;报修电话“95598”24小时受理供电故障报修。这些都与《监管办法》的要求一致。不仅如此,目前我市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抢修的时限也比新规的要求更短。新规要求自接到报修之时起,城区范围不超过60分钟,农村地区不超过120分钟,边远地区不超过240分钟到达现场。而我市供电抢修人员到达这三个区域的时间分别不超过45分钟、90分钟和120分钟。

  (海涛、实习生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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