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十六年醒悟自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0:01 海峡都市报 | |||||||||
N世祥/蔡烽/优娜/友直 本报讯16年前,年仅19岁的福清人陈某参与一起抢劫敲诈的案件,被批捕后一直潜逃在外,近日在福清市检察院、福清市公安局的敦促下投案自首。7月31日,福清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敲诈勒索罪(未遂),对陈某提起公诉。
经查,1989年5月9日和12日晚,陈某伙同他人(均已判刑)携带刀具窜到两家食杂店,殴打、威逼受害人,抢劫香烟、手表、金钱等。 1989年5月10日到19日,陈某还伙同他人(均已判刑)来到福州向受害人借款,并发生吵架,随后6次向受害人家属索要医疗费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