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猪用“禁药” 老板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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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0:02 海峡都市报 | |||||||||
N通讯员叶兴旺/本报记者 王华友 本报讯日前,福清警方在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专项行动中,破获非法使用禁用兽药“孔雀石绿”、“呋喃唑酮”的案件。7月31日,三家养殖场的业主均已被刑拘。 7月中旬,福清公安局经侦大队开展打击使用“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的专项行动,通
据警方查证,宏路、音西两家水产养殖场,在养殖中多次使用“孔雀石绿”治疗鱼病和消毒,而海口某养猪场业主林某和技术员黄某,对猪病治疗中使用禁用兽药“呋喃唑酮”的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 据了解,明知“孔雀石绿”等是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销售明知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供人食用的动物,以及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的,依法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