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生歹念去抢劫可叹一死三坐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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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0:25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北流讯5名男青年酒后起歹念合伙去抢劫,不料遭到受害者的反抗,在搏斗中受害者将其中的一名男青年剌伤,后在送医院途中死亡。案发后,一人潜逃,另外三人均被判刑。教训十分深刻。 今年1月24日晚,北流市北流镇的黄加林、林连强、李成文与刘某某、巫某某一起到北流城区某茶座饮茶、喝酒,一直到凌晨3点多才回去。当他们途经北流市城西公园大门口时
日前,经北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北流市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加林、林连强、李成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故此,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分别判处黄加林、林连强、李成文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三年六个月、二年,并分别处以罚金1000元、1000元、500元。 (吴小巧 黄忠本)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