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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黑心中介受到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0:58 每日新报

  30余名赴帕劳务工人员被遣送回国事件后续张北李晓园马新魏宇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李晓园通讯员马新魏宇】本报连续报道的本市30余名赴帕劳务工人员因签证问题滞留后被该国移民局遣送回国的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本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日前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万元。另两名非法中介邵某和岳某也被分处有期徒刑及9万元、20万元的罚金。随案收
缴钱款已依比例发还各被害人。此外,16名受害人向“黑中介”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仍在审理当中。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假借其在帕劳经营的宏利公司招聘境外劳务人员为由,委托洪福公司及被告人邵某在国内招聘出国劳务人员后,采用持商务邀请函出境,利用到达目的国落地签证方式,组织34名劳务人员在各自办理了护照后,于去年7月16日持商务邀请函飞赴帕劳,到达后护照、机票、邀请函等即被当地移民局扣留,上述人员在帕劳滞留后分三批回国。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且属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应予惩处。另两名被告人邵某、岳某在不具备境外就业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分别非法中介11人、3人到被告人杨某处进行境外就业,收取介绍费8.8万元及11.4万元,被告人岳某又以办理到韩国、日本等国家境外就业为由收取20余人8.37万元中介费用,属于情节严重,二被告人之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均应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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